如何提高请示性公文和工作汇报的实效“请示”和“汇报”是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上行文”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两个文种(其中“请示”属于正式公文文种;“汇报”如果是当面汇报属于日用公文文种,而将其转为文字汇报则要改为“报告”,属于正式公文文种)
在公文分类中,“请示”和“报告”都属于“上报类”公文,而下级机关“上报类”公文的目的一般来说有两个:一是让上级机关了解自己,二是争取上级机关对本单位工作的支持
为了提高向上级机关上报性公文的效果,我找了相关资料和大家共同学习,供大家参考
第一、如何提高请示性公文的效果一、“请示”性公文办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提高请示性公文的效果,首先看看一些不同程度影响“请示”性公文效果的主观因素,归纳起来有“三不”:一是“不规范”
主要指有些“请示”性公文没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规定要求行文、送文
尤其是有些“请示”性公文没有完全标齐“18要素”(即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公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主题词、印发范围、抄送(报)机关、印刷版记),影响了公文的办理效率和效果
特别是200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桂政办发[2004]135号文件,实行对不规范“请示”性公文退回重办制度之后,我们必须对公文的规范问题引起足够重视
二是“不准确”
具体体现在“请示”性公文的表述不准确、数据不准确、定性不准确、情况不准确、用语不准确五个方面
如表述不准确”有:把120平方米的村委办公用房写成“办公大楼”,因与文件禁止的“楼堂馆所”范围相一致而不被批准;数字不准确”有:因对本市县的才力、人均收入数字与“年鉴”不相符而被退回;定性不正确”有:因把不是危房的建筑写成“危房”、把不是重灾写成是发生了“重灾”、把一般写成“先进”等第1页共23页1而导致被动等;情况不准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