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2014年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2014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8日举行,我市招考部门正抓紧时间、牵头做好各项备考工作。刚才,教育部和省政府已相继召开全国、全省普通高考和中考工作视频会议,对今年的招生考试,尤其是高考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下面,就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招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市2014年高考工作,我再讲三点意见。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招生考试工作的责任感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区市县、各园区高度重视,市级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市上下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招生考试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招生考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考生及家长比较满意、社会普遍认可。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招生考试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个别地方危机意识淡薄,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欠缺,缺乏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个别考生及家长抱有侥幸心理,企图通过作弊、替考等方式升入高校;利用高科技作弊已经呈现集团化、商业化、网络化趋势,防范难度加大,等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招生考试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绷紧高考无小事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把事情想周到些,把工作做细致些,在制度措施等方面多思考、多研究,绝不能给任何违纪舞弊行为留下可乘之机,绝不能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今年全省高考继续实施“一把手”工程,并对技防人防工作、打击作弊舞弊工作、整治考风考纪工作、党政领导问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形成了依法依纪治考的高压态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把今年高考各项工作筹划好、组织好、落实好。一要明确政府职责。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招生考试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管职能,把招生考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规定,我是广安市招生考试工作的总负责人,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二要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招生考试的主管部门,教育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招办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在各考点,主考是第一责任人,监考员是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考教师建设,选好、培训好监考教师对做好招生考试工作十分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选聘标准,选派思想作风过硬、勇于坚持原则、工作认真、有责任心的教师担任监考教师。要切实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组织考务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考试法规和考务工作细则,掌握考试每个环节和细节。要加强涉考工作人员招生政策、考试业务等岗前培训及法制和工作纪律教育,包括开展反作弊技能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根据上级要求,广安市人民政府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分别签订普通高考工作责任书,与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15个部门分别签订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目标责任书。国家教育考试,特别是普通高考,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前途命运,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历来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各地各部门必须按照责任书要求,切实做好组考保考工作,做到领导分工明确、措施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底、责任追究到人,建立权责一致、严密有序的工作机制,出现问题,要坚决实行问责制度。监察部门要按照要求全程介入高考工作,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影响高考顺利进行的事件,要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实行问责。在高考所有工作环节上都要落实责任,一旦出现问题,立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任不清的,追究上一级领导责任,绝不能因为责任不清或者个人的失职、渎职行为,影响全市“平安高考”目标的实现。总之,招生考试承载的社会责任和压力都很大,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政策意识、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