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企业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汇编长城证券有限责任企业信息技术中心前言伴随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系统已成为证券业各项业务顺利运转的关键设施,因此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和防备技术风险,已成为证券业工作重心之一。为了提高证券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有效地防备和化解技术风险,中国证监会于1998年3月颁布了证券业的第一种技术原则?《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如下简称《规范》),将证券业的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纳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怎样使《规范》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技术管理制度化、平常操作规范化,是目前证券业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企业信息技术中心根据《规范》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状况,以企业计算机应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安全、实用、集中统一为原则,起草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企业信息系统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了企业有关部门与部分营业部的意见,最终形成这本《长城证券有限责任企业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汇编》(如下简称《制度汇编》)。本《制度汇编》分为三大部分。一是企业信息系统管理措施(试行),共有18条,重要包括企业信息技术中心的工作职责、证券营业部(如下简称营业部)电脑部的职责、以及有关营业部搬迁、扩租、电子设备购置等事项报批程序与管理措施等。二是企业信息系统管理实行细则(试行),共分12章,重要包括计算机应用项目立项和审批程序、应用软件开发管理、计算机设备购置和使用管理、网络管理、机房管理、计算机设备报废管理、耗材管理、防病毒管理、技术文档管理以及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等;三是营业部信息系统管理措施(试行),共分?章,比较详细地制定了营业部电脑部工作职责、人员管理、岗位设置、安全及风险防备、软硬件设备管理、数据管理、资料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本《制度汇编》由企业信息技术中心统一组织实行,并负责监督、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本《制度汇编》的修改、解释权归企业信息技术中心。本《制度汇编》属企业内部资料,应妥善保管、注意保密。第一部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企业信息系统管理措施(试行)第一条为了贯彻企业“以客户为中心,以利润为中心,合规经营、开拓创新”的经营指导方针,适应企业全面提高企业各项业务和管理水平,逐渐形成长城经营特色,争取使各项工作再上一种新台阶的规定,实现企业系统内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的有效管理,充足发挥计算机技术资源的整体优势,特制定本管理措施。第二条企业计算机应用管理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安全、高效、实用的原则。第三条企业计算机应用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集中统一管理是指在企业系统内,以统一规划、统一原则、统一应用、统一实行、统一采购的“五统一”方式,分步实行推广计算机应用技术,并对计算机应用进行平常管理和维护。第四条企业设置信息技术中心,下属各营业部设置电脑部。企业计算机应用由信息技术中心归口管理。第五条企业信息技术中心是全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规划、管理和技术协调的主管部门。各营业部电脑部在技术上接受信息技术中心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在业务及行政上接受所在营业部负责人的领导和管理。第六条信息技术中心的重要职能是:1、保证企业的信息技术的应用品有前瞻性。2、保障目前投入使用的系统稳定运行。3、结合业务发展与技术更新,及时推出高质量的新技术应用系统。4、建立并保持高素质的、稳定的技术队伍。5、协助企业制定信息技术应用的整体发展方略。6、根据整体的发展方略,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行。7、制定或改善与信息系统有关的开发、维护及应用的规章制度。8.配合人力资源部,对企业及营业部电脑人员的考核、聘任、任免以及培训。8、协助进行企业内计算机软硬件的选型招标。9、审批营业部计算机软硬件购置的年度预算及对应技术鉴定,审核计算机设备的购置、报损、报废等工作。10、协助企业作不定期的技术审计,对营业部信息系统进行专题检查。11、完毕总部的各应用信息系统及交易系统的平常维护工作,包括通讯、网络、系统、应用、安全(防黑客、防病毒、数据备份)等。12、负责详细指导和监营业部电脑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