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起防护墙为民保安全——我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高位推动补短板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了稳定向好态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连续3年保持“双下降”。但我省安全生产总体仍处于爬坡过坎期,传统高危行业风险还没有得到全面有效防控,城市建设、新能源等领域新情况、新风险不断涌现,较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增强全社会安全感提出的新要求,是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基础工程、重点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研究部署。2020年5月,省安委会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并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了工作专班,强化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我省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明确,线路清晰,主要内容为“1+2+10”方案,即1个总方案、2个专题、10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两个专题分别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0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分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粉尘涉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通过3年时间,到2022年实现全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19年再下降10%的事故控制目标。做实两个专题强化责任落实紧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两个专题:第一个专题是学深悟透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增强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提高本质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第二个专题是通过三年行动,推动全省各行业领域企业建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及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体系,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在三年行动中,为解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上存在的“上热下冷、政热企冷”问题,我省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体系强化入手,力求通过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推进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实现“三个转变”。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抓好10个专项整治筑牢安全基础打蛇打七寸,解决问题抓关键。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粉尘涉爆10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是我省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的关键我省相关部门针对这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不同特点,从安全源头管控上入手,出台了10个专项整治方案。这些方案从规划布局、审查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明确了实施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突出本质安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特别是吸收了我省开展安全工程三年行动取得的经验把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安全工程改造、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作为整治的重点内容,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方案出台后,各部门迅速行动,围绕方案认真开展工作。煤矿领域:省能源局积极推进煤矿安全整治,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