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档案管理系统单位名称:潍坊高新友谊医院(盖章)建档日期:2011年10月11日山东省卫生厅制建立放射卫生档案有关要求1、凡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象诊断等放射诊疗活动的单位,均应建立放射卫生档案
2、放射卫生档案的建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3、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对档案进行管理
4、对于涉及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资料,放射诊疗单位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5、放射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每年度增补相关内容
放射卫生档案管理系统内容一、放射诊疗许可证档案二、放射卫生管理制度档案三、建设项目档案四、放射诊疗设备档案五、放射工作人员档案六、剂量检测仪器与质量控制设备档案一、放射诊疗许可证档案(复印件)1、放射诊疗许可证证书、副本2、放射诊疗科目登记证明3、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明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或复印件4、放射工作人员工作证或复印件5、放射工作人员大型设备上岗证或复印件二、放射卫生管理制度档案1、放射卫生组织机构组织职务姓名部门行政职务分管内容备注分管院长赵林杰放射科副院长放射成员肖刚放射科主任设备性能及防护检测肖刚放射科主任职业健康检查肖刚放射科主任个人剂量监测肖刚放射科主任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肖刚放射科主任建设项目管理2、放射卫生管理制度一览表制度名称制订日期公布方式或地点放射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职责2011
28高新友谊医院放射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分管副院长、设备科、放疗科、核医学科、放射科成员)2011
28高新友谊医院放射卫生教育培训制度2011
28高新友谊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2011
28高新友谊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2011
28高新友谊医院放射诊疗设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