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绩效考评办法(关注公众号:公文类写作)为进一步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实体化运作,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按照省国资委《江苏省省属企业分类考核实施方案》(苏国资﹝20xx﹞116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市属国有企业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连委办发﹝20xx﹞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灌南县人民政府出资及灌南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包括金灌集团、金路源集团、水务集团、城投公司、盐灌公司、灌农公司、化工园区投资公司、腾升公司、灌河半岛实业公司,其他县属国有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考评指标和评分办法企业年度绩效重点考评履行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
考评指标主要包括社会责任指标、企业管理指标及经营成效指标
企业年度绩效考评基本分为100分
其中企业社会责任指标35分、企业管理指标25分、经营成效指标40分
按照企业不同功能定位、业务属性、经营特点及占有资源等情况实施分类考评,设置不同的个性化指标
(一)社会责任指标(35分)该指标综合反映企业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承担县委、县政府赋予的重大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情况
承担县委、县政府重大事项和企业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4分)
县国资办、督查办从企业承担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及企业年度重点工作中,按照实施进度逐个实施项目测评
同时,根据企业年度承担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的数量以及完成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重点工作等情况,酌情给予加分
企业年度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情况(3分)
根据企业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年度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任务情况量化评分
企业安全生产、环保及维稳情况(2分)
根据企业上报材料,并征询县安监局、维稳办、信访局意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