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为构建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服务均等化、便捷化、现代化,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90号)和《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百发〔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机会均等与惠及民生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捷性和满意度,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我县全面小康相适应的普惠金融体系,让老百姓和各类群体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合理的价格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的多元化金融服务
二、任务分工(一)加强普惠金融政策体系建设1
强化货币政策的引导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努力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产品创新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调整优化信贷资源,确保涉农信贷“三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三增两控降”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金融机构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银行业机构结合县域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和小微企业,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创造适宜的货币环境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田林县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
落实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坚持实行正向激励,根据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不良贷款率实行差异化考核,并适当提高容忍度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合理采取分期偿还贷款本金等措施提高转贷效率,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
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尽职免责制度
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呆坏账核销效率
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