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用非医保药法院判决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发生了工伤,在治疗时用了非医保药,这部分费用是用人单位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近日,大连市职工余洪与所在公司因此产生争议,并诉诸法庭
6月5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余洪在工伤治疗期间的非医保药费用3
6万元由用人单位承担
20xx年4月16日,大连市一物业公司职工余洪在清洗玻璃时,从5米高处摔下,头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为严重颅脑损伤
单位为其垫付了门诊、医疗费共计10余万元
同年8月8日,余洪被认定为工伤
20xx年7月4日,经鉴定,余洪为伤残三级,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单位为余洪办理了休养手续,由劳动保险每月为他发放工资1887元和护理费1461元
然而,单位将医疗费用送至医疗保险部门报销时,医保部门发现,余洪住院期间有3
6万元的非医保药支出费用,其不属于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因此不予报销
单位找到余洪,让其支付
但余洪表示自己是工伤,不应支付
单位遂将余洪告上法庭,要求他承担该3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医保部门未能报销的医疗费,是否应当由工伤职工承担
物业公司认为,单位已经为余洪缴纳了工伤保险
法律规定,治疗工伤的费用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患者用药通常是在医疗保险范围内,超出范围用药,均从个人账户扣除
只要使用的是工伤保险不予报销的药,就应当认定为不合理,单位不应承担该部分费用
余洪则认为,自己是工伤,医疗费就应由单位承担
而且,自己住院期间处于昏迷状态,医生用什么药,自己根本不知情
救治医院强调,余洪当时的病情非常严重,必须用一些非医保药,否则就有生命危险,医院不存在滥用药和过度医疗问题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是为了分散风险,不是免除风险”,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给余洪指派的律师王金海认为,“法律没有规定只要单位缴了工伤保险就免除该承担的法定义务
因此,即使是非医保药,也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此外,物业公司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