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法中各部门职责XX县区专家服务培训材料——动物防疫法与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宁夏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占银2008年3月一新颁布的《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并于199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的实施,对于加强动物防疫工作,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疾病,促进畜牧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养殖业快速发展,动物疫病的防控难度越来越大
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亚洲1型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对养殖业的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肉、蛋、奶等动物产品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而原《动物防疫法》由于存在动物疫病防控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防控动物疫病的要求
为此,需要尽快修订《动物防疫法》
同时,修订《动物防疫法》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依法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共十章八十四条,与原《动物防疫法》相比,增加了三章二十六条,修改了大部分条款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在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实践基础上,重点对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新增了疫情风险评估、疫情预警、疫情认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动物疫病的预防)——动物疫病状况风险评估制度新动物防疫法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增加了动物疫病的风险评估制度
实行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是提高动物防疫科学性的重要措施
《国际动物卫生法典》要求各成员国在制定和实施动物卫生措施时,应用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提高动物卫生措施的科学性
近年来在动物产品国际贸易中,进口国不断要求我提供有关风险评估的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