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司炉工、机动叉车驾驶员、危化品使用操作押运员等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以下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监管和组织培训、取证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申请、日常安全操作生产管理工作
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公司办公室和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对无证人员、复审不合格人员、逾期未经复审人员均不得安排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遵守作业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工具和设备,认真维护保养;
3作业工具、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人员;
4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5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工作范围必须与所持作业证相适应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满18周岁,切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