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强化资源共享沟通材料查改问题,请各地及时总结经验。积极讨论,探究加强电子阅览室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更好地为促进经济和社会进展服务。根据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统一规划,近年来。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基层网点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开设电子阅览室,通过计算机网络把先进文化送到基层,积极开展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为社会经济进展提供信息服务,扩大了读者服务的工作内涵,为活跃城乡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市组织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中,但是近一段时间以来。发觉个别电子阅览室有违规经营现象,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和加强各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单位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电子阅览室(以下简称“电子阅览室”管理,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健康进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部《关于加强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的通知》办社图发[]28号)有关精神,现对有关事项要求强调如下:一、集电子型文献(如磁盘、光盘、网络信息)阅览、咨询、培训、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阅览室。宣传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主阵地。电子阅览室是指以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为基础。电子阅览室具有以下功能:(一)用数字化信息提供阅览、咨询及网上服务。使用计算机管理各种文献信息资源。第1页共4页(二)包括地区、国家和国际上的信息服务系统。利用各种网络通信手段连接各种信息服务中心。(三)组织较大型的专业数据库检索系统,使用新技术如光盘存储、多媒体技术等。供读者检索。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电子阅览室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一)场地安全可靠,拥有与电子阅览室服务相适应的场所。安全设施齐备。(二)有与开展电子阅览服务相适应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三)有与开展电子阅览服务相适应的网络信息资源。(四)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专职管理人员。(五)有相应的网络安全技术措施。三、电子阅览室的业务工作范围是(一)电子文献的阅读和查询。(二)为科研、生产、领导机关提供信息检索服务。(三)互联网信息查询服务。(四)多媒体资料、音像资料的浏览、欣赏、查询和外借。(五)计算机知识、网络知识、计算机软硬件等各种形式的培训和服务。(六)收发电子邮件。(七)其他有益于读者身心健康的互联网服务。四、不得出租、承包或挂靠经营,电子阅览室应遵循公益性原则。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活动,电子阅览室应按文化部《关于加强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的通知》要求:除收取必要的成本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并在假节日安排一定的时间段为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服务。第2页共4页五、有条件的电子阅览室也可适当增加对外开放时间,电子阅览室的开放时间应和图书馆开放时间一致。但早上8:30以前,晚上21:00以后不得开放,禁止在学校上课时间和每天19:00后接待未成年人。六、要逐步建立健全互联网上网服务实名登记制度。电子阅览室须凭本人借书证、阅览证经核实后方可进入。七、自觉接受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社会监督,电子阅览室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管理,电子阅览室终端上安装封堵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过滤软件;积极推广绿色上网软件,为监管上网行为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八、积极传播先进文化,电子阅览室要充分认识公益性单位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提倡文明健康的网络风气。要开设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的网页或专栏,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网上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有条件的电子阅览室,要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绿色上网空间,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上网管理,法律规范上网内容。除文化部门指定的益智游戏外,电子阅览室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九、积极开发、推广和宣传弘扬民族精神、反映时代特点、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智力游戏软件,要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统一规划下。让健康的文化信息资源通过网络丰富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