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含义和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要建设一个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和谐社会是社会的各种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的状态,其内涵相当丰富
它涉及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多重关系,涵盖了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日常生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和谐社会实质上是一个民主与善治、秩序与法治、公平与正义、宽容与友善、诚实与信任的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深化的必然结果
建设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发展先进文化,确保和谐社会发展方向的正确性和目标模式的科学性
这种正确性和科学性集中表现为制度安排,也就是通过先进文化建设引导人们自觉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它有三层含义:其一,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实际上属于科学社会主义的范畴,不是封建式的“田园牧歌”,也不是空想社会主义的“乌托邦”,更不是现代资本主义式的“福利社会”
其二,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社会
我们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形成社会公平分配的调控机制,社会各阶层人员享有公平公正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整个社会充满活力和生机,这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制度基础、社会基础、思想基础和道德基础
其三,和谐是一个社会稳定、成熟的表现,它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理想追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
它应当成为人民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社会制度的重要依据,应当成为我们党执政的主要目标和最终旨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