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规范我区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字〔2005〕52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农业机械在本自治区境内等级公路以外第1页共19页的乡村道路和田间、农村场院发生的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或者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4工作原则1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重特大农机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尽快恢复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或者生产秩序
3实行分工负责
按照事故处理职责范围,事故发生地农机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负责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4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处理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第2页共19页预测、预警和预报和应急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
1组织指挥体系自治区成立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全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由自治区农机化管理中心谈爱和主任担任组长,李一洪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冯光伟、赖永裕、黄卡林、冯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负责重特大农机事故的信息收集和协调指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赖永裕兼任,副主任由黄卡林兼任
各市、县要成立相应的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辖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