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卫生室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陶庙镇一体化卫生室管理工作制度一、一体化卫生室门诊工作管理制度1
一体化卫生室人员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一体化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医院领导,完成医院安排的各项工作,接受上级各部门的监督、检查
镇卫生院将一体化卫生室人员可以在辖区内一体化卫生室统一调动,包括一体化卫生室负责人
一体化卫生室在岗人员只能在注册的一体化卫生室内进行执业活动,不准在所在的一体化卫生室以外的场所行医和私设药房,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并没收所有药品器械,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发现两次者罚款2000元,如再次违反,医院将给予停薪停职处理,并将个人所交的13000元建设基金给予充公
一体化卫生室在岗人员如果因特殊个人原因需要离开一体化卫生室的,个人必须写出辞职申请,医院批准后,一体化卫生室将从事业发展基金中给予个人所交13000元的建房款退还;以后与医院及一体化卫生室无任何牵连;医院不再给辞职人员办理任何考评、考核;考试等人员信息手续
辞职人员辞职后将永远不在陶庙镇辖区内从事任何医疗执业活动
一体化卫生室必须24小时应诊,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各所要拉出排班表,对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无故请假1天扣一天工资,空岗一天扣两天工资、查岗如发现空岗处罚当事人20元现金
工作人员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无事生非;如有违返;当事人必须事后写出书面检查;并且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陶庙镇所有乡村医生必须服从医院的调动,调令下达后,五天不到岗位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一体化卫生室必须做好门诊登记工作,对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并做好记录,门诊处方一定要保存完好,发现无当天门诊处方的,每次罚款50元
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衣着整洁,佩戴胸卡,着装上岗,否则每次除批评教育外,一次罚款5元
不得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