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构研究摘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发展稳定的作用愈显重要,能否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社会保障属于国家管理的一项社会事务,属于政府的职能
建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使社会保障法制化,应是国家需要采取的紧迫之策,也是长远之策,我们要坚持保障人权,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从立法、司法等角度采取具体措施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构;分类号:g931
2文献标识码:a作者简介:安智博(1979-),男,山东XX市人,助理工程师
作者单位:安智博(XX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山东,济南,250021)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始于50年代初,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规,奠定了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础
此后,我国陆续颁布和实施了有关养老、医疗、工伤、扶贫、救灾、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方面的规定,初步形成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安置在内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巩固国家政权、保障人民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国企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
当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养老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中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发展的客观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需要不断完善
一、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和对社会发展的作用“社会保障”是由英语中“socialsecurity”一词翻译而来的,亦可译为“社会安全”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