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装备管理制度XX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所路政管理制度汇编2017年目录一、总则
1二、路政巡查管理制度
2三、路政装备管理制度
4四、路政案件管理制度
9五、路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11总则为加强公路管理,提高路政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XX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所辖公路及其内设、下设各科室、路政大队及路政中队
路政管理人员必须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熟悉业务,清正廉洁,文明服务、秉公执法
路政巡查管理制度一、巡查时间路政巡查实行四班三运转制
早班上班时间为:8:00时——16:00时,中班上班时间为:16:00时——次日0:00时,夜班上班时间为:0:00时——次日8:00时
二、巡查班交接程序(一)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阅读上一班巡查记录,有不明之处当面问清
交班人员如有留置车辆或证件等其它特殊情况,须移交后方可结束本班巡查工作
(二)接班人员认真检查设备器材的完好性和数量,发现第1页共9页问题及时报告,检查合格后接收
(三)因造成较大路产损失或侵权案件等需要连续在路面值勤的,接班人员要现场交接班
三、巡查任务(一)检查路况、公路路产的情况
(二)发现和查处超限超载等各类路政事案
(三)控制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现场,并迅速上报
(四)依法处理超限超载等路政案件
四、巡查工作要求(一)坚持二十四小时巡查值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