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剥离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资产剥离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问:我公司的一位股东在将其股权转让前,将以其名义投资的房产进行剥离,账务处理为:借“盈余公积”500万元,贷“固定资产”500万元
请问是否能这样进行账务处理
我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注明了股权转让不含该房屋使用权,我公司的这种股权转让是否属于股权整体转让呢
答:资产剥离是将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出售给外部的第三方,进行资产剥离的企业将收现金或与之相当的报酬
在资产剥离中,购买者通常是一家已存在的企业,因此不会产生新的法律实体,对购买者而言,实际上是吸收合并或收购
被剥离的资产一般以下列两种形式出现:具法人地位的子公司;无法人地位的按地区、产品分类的部门、分公司或生产线
资产剥离的会计处理,应分别被剥离资产的形式不同而有区别
当进行剥离的企业出售的是其控股子公司时,应根据收到的现金(或其他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
若被剥离的资产为企业内部的无独立法人地位的部门或产品生产线时,则应视为资产处理,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进行核算,清理中的净损益,列入“营业外收支”
而且资产剥离的会计处理,取决于企业的市场经济形式
市场经济形式不同,会计处理也大相径庭,贵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市场经济形式,在以下的论述中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处理:1
国有企业,国家剥离企业的社会职能涉及被剥离项目的资产转移或者经营职能的改变,将有关项目无偿转交给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经办的会计核算,借“实收资本—国家资本”、“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或者是借“盈余公积”,贷“固定资产”
将有关资产有偿移交的会计核算,企业如果将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实际上是对单位固定资产的出售,需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进行核算,清理中的净损益,列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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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制企业的资产剥离的会计处理和资产交换方式息息相关
企业的经营活动,必然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