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一、人事管理制度(一)执业人员的聘用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
乡卫生院聘任村卫生室负责人;乡卫生院确定卫生室编制和人员结构后,村卫生室负责人聘用其他工作人员
乡卫生院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卫生室的应聘对象或终止聘用关系
发聘方与应聘方签定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聘
(二))执业人员岗位培训1
村卫生室受聘的执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岗位培训,每年接受培训不得少于2次
参加岗位培训的人员,由组织培训单位签证记录
培训制度将与考核考试制度结合到一起,作为确定执业资格和续聘的依据
二、财务管理制度(一)管理原则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收支实行统一管理,分室设户,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财务人员及帐目设置乡卫生院设主办会计1名,统一负责本乡各村卫生室的帐目管理和财务监督
各村卫生室配备兼职报帐员1名,卫生院对各村卫生室设置总帐、收支明细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卫生室设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明细帐
(三)收入管理1
统一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卫生室不得擅自变更
卫生室所有收入由收费员收取
其他人员代收的,应于次日将所收款项移交给收费员
所有收费凭处方,所有处方归药房
出诊处方必须有患者或其亲属签字证明其收费额
实行收费登记制度
收费员收款,需在专用的收费登记薄上按序登记
注明收费的日期、处方编号、金额等内容,并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收费票据由室报帐员按规定从乡卫生院领购,不得私自购买
乡卫生院主办会计负责各室票据的编号、领发、缴销
村卫生室的收入分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体检、妇幼保健等卫生服务收入纳入医疗收入核算
月末村卫生室报帐员将各类收入汇总后报乡卫生院结帐(并附收入日报表)
医疗费原则上不得赊欠,确需赊欠的应由卫生室工作人员担保,并在1个月内收回,逾期未收回的从担保人工资或执业责任金中扣除
严禁私收费,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