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兖矿集团鲍店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是矿井的五大自然灾害之一,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身体健康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我矿的综合防尘工作,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防尘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职责第一条
通风科对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组织制定每年度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参与审查矿井采区防尘系统设计,审批采掘作业规程中的综合防尘措施;负责呈报综合防尘报表;负责组织防尘设施的交接、验收;负责井下防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监处负责对有关防尘法规及各项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违反防尘法规,破坏各种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参与新采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的验收;参与尘肺病检查、治疗统计工作
防尘工区负责采煤工作面两顺槽的防尘管路的安装与维护;负责分管范围的防尘设施的安装及维护;负责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与维护;负责工作面的煤层注水工作;负责分管范围的巷道的粉尘的冲刷;负责井下水质化验工作;负责矿井粉尘测定工作;负责井下防尘设施及备品配件的统一计划与管理
机电安装公司负责除掘进巷道和工作面顺槽以外的防尘管路的安装与维修
综采安装单位负责采煤机内外喷雾、破碎机防尘罩和喷雾装置的安装及综放工作面的架间、放煤口喷雾的安装
第六条:采、掘各工区负责作业范围内的防尘设施的使用及维护;负责规定区域的粉尘冲刷;负责做好职工的个体防护工作;负责配合防尘工区做好个体呼吸性粉尘的测定工作
采煤工区负责采煤机负压二次降尘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掘进各区负责新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