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1页第十章行政诉讼法概述第一节行政诉讼概述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在研究行政诉讼法之前,人们需要先认识行政诉讼
在我国,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行使行政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二、行政诉讼的特征1行政诉讼是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一般标准,即合法性审查原则
所谓合法性审查,是指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对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诉讼行为
合法性审查是对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的限制,即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享有不完全的司法审查权,原则上只能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或撤销行政行为的决定
2行政诉讼当事人地位具有特殊性
行政诉讼作为“民告官”的诉讼类型,其当事人身份具有鲜明的恒定性,即“两造恒定”
行政诉讼的原告恒定为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恒定为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
当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不是作为行政主体,而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时,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3行政诉讼是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是行政诉讼的主管机构
法院的行政审判与行政机关的行政司法、行政复议之间存在原则上的区别
行政司法是行政机关就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民事纠纷所作出的调解、裁决等行为;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对原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的行为
第二节行政诉讼法概述一、行政诉讼法的含义行政诉讼法是关于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而言,行政诉讼法是调整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系统,包括规定法院和诉讼参加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