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宁法治办〔20XX〕19号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依法治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直各部委厅局办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现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20XX年11月29日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司发〔20XX〕4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XX〕26号),现就完善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以公务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重要环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第1页共8页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我区着力于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突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培养,健全机制,丰富载体,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把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落实到工作实践之中,运用法治思3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推进法治宁夏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