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执业医师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和注册第三章执业规则第四章查核和培训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拟订本法。第二条依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许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防止、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合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第三条医师理应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执行防病治病、治病救人、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理应尊敬医师。医师依法执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地区内的医师工作。第五条国家对在医疗、防止、保健工作中作出奉献的医师,赐予奖赏。第六条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估、聘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与医师协会。第二章考试和注册第八条国家推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一致考试的措施,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拟订。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行。第九条拥有如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参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拥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防止、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拥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防止、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拥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防止、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第十条拥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许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防止、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老式医学满三年或许经数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立的老式医学专业组织或许医疗、防止、保健机构查核合格并简介,可以参与执业医师资格或许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措施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拟订。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许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十三条国家推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获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状况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理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一致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防止、保健机构可认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防止、保健机构中根据注册的执业地址、执业类型、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对应的医疗、防止、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获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十五条有如下状况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拥有完整民事行为水平的;(二)因受刑事惩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撤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惩罚,自惩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适宜从事医疗、防止、保健业务的其他状况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切合条件不予注册的,理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阐明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如下状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防止、保健机构理应在三十天内汇报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理应注销注册,回收医师执业证书:(一)死亡或许被宣布失散的;(二)受刑事惩罚的;(三)受撤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惩罚的;(四)根据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查核仍不合格的;(五)中断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适宜从事医疗、防止、保健业务的其他状况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医师更改执业地址、执业类型、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理应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法第十三条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