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培训教案第一节施工机械一般规定1.施工单位应设置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技术档案。2.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场内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3.施工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定。4.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或操作室内。5.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及时进行各级保养工作,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6.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7.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8.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9.对于造桥机、架桥机、TBM、盾构机等大型专用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0.施工机械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齐全完好和有效。11.施工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发现不正常时应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12.新的机械、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后的机械,应进行测试和试运转,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13.施工现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停放场所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妨碍作业的不安全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照明,其光照度应能满足作业的需要。14.机械设备作业前,应确认施工场地电线、电缆、管道、坑道等明、暗设置物的地点及走向,并设置警示标志。在铁路营业线附近作业前,必须按规定与铁路既有设备产权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由设备产权单位派人现场监护,施工单位用人力挖探沟确定设置物的具体位置及走向,勘查无误后,方可作业。15.机械设备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机械设备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0m。16.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设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品。17.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架桥机等机械的作业区域,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18.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三废”处理装置和相应的安全保护设施,并将有害物控制在规定的限度内。19.施工机械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的要求。第二节土石方机械设备1.作业前应检查土石方机械的照明、信号、报警装置、铰接部位、液压系统,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2.土石方机械保养或检修时,除检查内燃机运行状态外,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将液压系统卸荷,铲斗落地。3.挖掘机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作业时应待机身停稳后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回转、行走。(2)挖掘岩石时应先进行爆破,挖掘悬崖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3)当发现挖掘力突然变化时应停机检查,严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调整分配阀压力。(4)作业后,挖掘机不应停放在高边坡附近,应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关闭操纵室。4.装载机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的场地作业,不得搭载其他人员,严禁铲斗载人。(2)铲装作业时严禁超载。(3)在向自卸汽车装料时,铲斗不得在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4)装载机转向架未锁定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5.推土机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得用推土机进行碾碎石块作业。(2)推土机行驶时,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严禁站人。(3)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及高空架设物。严禁推带有钢筋的建(构)筑物和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4)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落下。6.平地机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平度较大的地面作业时,应先用推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