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工伤保险》之物业“替工”代丈夫扫楼道者受伤 VIP免费

《工伤保险》之物业“替工”代丈夫扫楼道者受伤 _第1页
1/1
物业“替工”代丈夫扫楼道者受伤案例冯某是一小型私营企业的工人,因为污染环境被停产整顿,冯某下岗。冯的妻子是家庭妇女,没了冯某的工资收入,全家生活陷入窘境。经居民委员会出面,冯某在某物业谋得了一份公益性清扫楼道的工作。每天工作6h,三险(养老、工伤、医疗)自己交,月工资800元。干了一段时间,原来的企业开工,冯某又回原单位上班了。冯某和妻子商量,由妻子接替了他在物业的这份清洁工作。妻子天天去完成他的工作,月月以他的名义,用他的工资卡从物业领工资。一晃一年多,物业公司的领导都知道这种情况,也没有提出异议。一次冯妻清扫时,被一无牌的来小区收旧家用电器的三轮车挂伤。肇事后三轮车逃逸。冯某代妻子向物业主张医疗费等。被物业公司告之,冯妻为冯某所雇,医疗费等与物业无关。法官说法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冯妻挂名参加物业劳动,用丈夫冯的工资卡月月领取物业公司发的工资,物业公司和冯妻存在劳务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用工的物业应当对冯妻所受到的伤害予以赔偿。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工伤保险》之物业“替工”代丈夫扫楼道者受伤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