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394637283第一章员工合同管理第一条
公司员工分为合同制员工、本市劳务制员工和外省市劳务员工,称为公司员工,人事管理制度
合同制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的人员,包括本市户籍员工和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外省市员工,由公司按本市颁发的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本市劳务制员工是指本市下岗、协保、退休人员,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书》,其人事档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不纳入公司管理范围
外省市劳务制员工是指户籍非本市的劳务人员,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书》,公司按本市有关政策为员工办理外省市劳动力综合保险的员工
第二条: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1
公司与每位符合录用为合同制员工条件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严格按《劳动法》及本市有关政策,明确双方责、权、利
合同的签订由公司人事部负责
公司与每位符合录用为劳务制员工条件的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书》,劳务合同参照《劳动法》及本市有关政策,明确双方责、权、利
合同的签订由公司人事部负责
第三条:合同期限1
公司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无固定期限与有固定期限两种;2
公司规定新进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例外;3
员工(含新进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限不满二年,合同订立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在公司服务期限三年以上,合同订立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4
公司在招聘录用时为员工支付给原单位赔偿费的或在公司工作期间接受由公司出资培训、学习考察的,需另签订延长服务期的补充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5
公司引进的特殊人员的合同期限,按双方达成的约定期限订立;6
公司与劳务制员工订立的《劳务合同》,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至一年
第四条:劳动争议好有关合同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或争议,由公司人事部门专职人员出面调解,妥善解决
第二章休假请假第一条: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