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xxxx管理制度中共重庆市xxxxxxx党组编2019年4月8日第一章领导职责第一条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的工作。副局长、改非领导协助局长工作。第二条xxxxx党组由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组成。第三条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会议,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第四条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或协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第五条局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局机关各科室的职能作用,在调查研究、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完成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局领导要贯彻局党组的决定,工作中经常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团结协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局长报告。第六条局长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局机关工作。其他局领导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代管。第七条局机关各科室在局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本单位的工作。第二章作风纪律第一条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密切关注国1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本职工作。第二条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局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坚决执行本局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本局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本局发表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告。第三条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积极办理,对不符合规定和政策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理、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第四条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送礼和宴请。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第五条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特别要深入到有困难的烈属、军属、退役军人中去,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迎不送。第六条建立出差下乡制度,局领导出差、下乡、休假,应在事前报局长批准,并将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事项告知局2办公室;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凭通知参会参培,出差、下乡、休假应在事前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同时告之局办公室。其中,病假、事假和公休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遵守廉政纪律,带头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克己奉公,艰苦奋斗,以身作则,自觉执行中央、市、区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的各项规定,并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如有违反,一律不得评优评先。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收入管理。单位收入统一核算和管理。所有收入应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坐支、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属于非税收入的收入及时解缴入库。第二条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分管财务领导的支出由主要领导审签,其余人员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具体审签程序为: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据及事由→科室负责人复核→办公室财务人员审查票据→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财务报销。单笔支出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报主要领导知晓;单笔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须经局办公会研究。第三条经费开支报销规定。经费开支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费用报销应在开支后一个月内履行完报销手续。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内的支出必须通过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支付。3第四条机关采购管理。机关大宗、大件物品采购及服务类采购等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根据《xx区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低质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采购、经费结算必须由办公室或负责财务的人员参与、两人以上经办,并在单据上签字。第五条公务接待费管理。严格执行《关于重申有关规定规范国内公务接待等活动的通知》(xx机管发〔2018〕14号)规定。1.接待工作原则上坚持谁主管谁接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