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最惠”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3月12日,淄博市发布《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要统筹抓好各类个体工商户安全科学复工复产,要深入研究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措施,精准施策,灵活安排,“真金白银”解个体工商户痛点、难点,努力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疫情防控需要和人民群众生活需求
个体商户自主复工,实施上门对接服务
按照分区分级分类原则,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推动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对劳动密集、场所相对封闭的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实行“一户一策”,向当地镇(办)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报备后即可复工复产;其他个体工商户自主决定开业复工
当地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要组织相关人员实施上门对接服务
加强防疫用品保障,制定适度补贴政策
聚焦个体工商户所需,帮助复工复产个体工商户落实防疫安全措施,积极协助采购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必要防护物资,各地要制定适度补贴政策
积极保障个体商户用工,按每人120元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组织企业、中介机构等采取包车等方式,“点对点”接回健康状况良好的员工返岗复工,各区县可给予一定补贴
严格落实实行复工人员健康通行证明省内外互认的要求,符合区县复工复产防疫规定的人员不再实施隔离,社区(村居)不得禁止外地返工人员租住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人员到个体工商户用工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政策自2020年2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个月
保障道路交通和物资运输,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
各区县要消除道路硬梗阻,打通物流通道,畅通运输链条,不得中断农村公路,不得擅自设置检查监测点,不得以无通行证件等理由限行或劝返,保障复工复产“全产业链”物资运输,确保个体工商户原料进得来、产品出得去
适时调整路口信号配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对现场发现的运输生产、生活和应急物资车辆轻微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