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治理不当损害的赔偿责任,第2页篇一:无因治理与不当得利历年司考真题无因治理与不当得利历年司考真题2002年4.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治理费用本钱。一个月后银行发觉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以下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本身失误所致B.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答案】C【解析】《民法通那么》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依照,获得不当利益,造成别人损失的,应当将获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获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治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此题中银行工作人员点钞失误多付给甲1万元钱,构成不当得利,1万元为原物,利息为孳息,甲应返还给银行,扣除掉劳务治理费用,甲获得的3000元利润,应当予以收缴,因而C正确。17.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人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因而,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应定?A.构成不当得利B.构成侵权行为C.构成无权代理D.并无不当【答案】D【解析】此题中张某不明白牛奶系送奶人误放,关于放入本人奶箱中的物品,张某有处分权,因而不知情的张某对丢弃牛奶不具有任何过错,不构成侵权行为。张某在这一事件中并未得利,因而不构成不当得利(假如张某将牛奶喝了,会构成不当得利)。张某根本不明白牛奶系王某所订,不存在代王某扔掉的意思表示,根本不存在无权代理的咨询题。因而D选项正确。18.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丧失一部。以下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的损失B.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的损失C.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D.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的损失【答案】D【解析】《民法通那么》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商定的义务,为防止别人利益受损失进展治理或者效劳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那么第九十三条规定的治理人或者效劳人能够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治理或者效劳活动中直截了当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遭到的实际损失。”此题中乙的行为构成无因治理,甲应赔偿乙在活动中遭到的实际损失,因而甲应赔偿乙失落的损失。乙为维护甲的利益,抢救甲的过程中导致的甲的面部受伤,应由甲本人承担这一损失,无权要求乙赔偿,因而D正确。31.1995年夏天,张某父子外出打工,房屋无人看管。一天,气象台预告近期将有强台风。张家的邻居刘某见张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因而,就花钱请人对张家的房子进展了修缮,共花费了650元,刘某为此从银行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先行垫付。但台风过后,张家的房子依然倒塌了。以下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刘某只能向张家恳求返还650元B.刘某有权向张家恳求返还650元及提早支取存款的利息损失C.刘某无权向张家恳求返还650元及提早支取存款的利息,由于张家未实际受益D.刘某为此垫付的650元及其损失的利息由双方分摊【答案】ACD【解析】《民法通那么》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商定的义务,为防止别人利益受损失进展治理或者效劳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那么第九十三条规定的治理人或者效劳人能够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治理或者效劳活动中直截了当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遭到的实际损失。”是否构成无因治理以治理人治理本人事务时推断,此题中尽管张家的房子依然倒塌了,但是依照刘某修缮房子的时间来推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治理,因而刘某有权恳求张家偿付本人直截了当支出的费用和遭到的损失,即垫付的650元和利息损失,因而只有B的表述正确,ACD的表述均错误。2004年11.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