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城市桥梁事故应急预案1总那么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城市桥梁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城市桥梁事故的才能,迅速、有效处置城市桥梁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操纵措施组织施行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桥梁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制定本应急预案。1.2编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城市道路治理条例》、《建立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条例》、建立部《城市桥梁严重事故应急预案》、《江西省城市桥梁严重事故应急预案》、《赣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1.3工作原那么坚持以人为本,遵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功能齐全、反响灵敏、运转高效的城市桥梁事故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处置城市桥梁事故的才能。1.3.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身心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桥梁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实在可行的应急救援措施,提高科学指挥才能和水平;严密依托各级领导、专家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根底性作用,建立健全城市桥梁事故应急工作的有效机制。1.3.2预防为主、加强监管。把事故防备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催促城市桥梁治理养护部门加强治理,做好城市桥梁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监测工作,做好应对城市桥梁事故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的储藏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城市桥梁事故的应急处置。1.3.3依法标准,加强治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应急治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城市桥梁事故的工作法制化、标准化、制度化。1.3.4依托科学、及时果断。处理城市桥梁事故必须依托科学,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积极采纳先进的应急处置技术,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亲密配合,保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报告,精确传递,及时果断地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性操纵在最小范围。1.3.5分工协作、互相协调、快速反响。县城管局要与有关部门亲密协作,保证城市桥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报告、精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要各司其职,亲密配合,发动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危害操纵在最小范围。?2组织体系2.1指挥机构组成为加强对城市桥梁平安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做到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平安措施落到实处,成立县城市桥梁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兴国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城市桥梁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城市桥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1.1指挥小组组成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该项工作的县领导副组长:县建立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成员:县建立局、县城管局详细分管该项工作的副职领导和相关科所股室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2.1.2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内。2.2指挥机构职责2.2.1指挥小组职责决定城市桥梁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完毕;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城市桥梁事故预防、应急预备、应急处置和恢复与重建工作,及时理解掌握城市桥梁突发事故情况,并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依照事故等级,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决定应急工作中的严重事项。2.2.2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和主要职责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和县市政工程建立维护治理所所长担任,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小组正副组长、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搜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同专家、工作组人员进展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