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浅析视同销售业务对所得税的影响_市场营销论文-毕业论文作者:网络收集下载前请注意:1:本文档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下载之前请确认
2:如果不晓得侵犯了你的利益,请立刻告知,我将立刻做出处理3:可以淘宝交易,七折时间:2010-06-1020:39:44【摘要】本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八条视同销售业务对所得税是否产生影响进行了分析,对能产生影响的视同销售业务的处理方法结合实例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视同销售;所得税;视同销售利润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发生特定的提供商品或劳务后,会计上对此一般不作为销售业务核算,不确认会计收入,而税法规定视同销售实现,要计算营业收入并计算应缴税金的一种涉税业务
人们一般对于视同销售业务行为应交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流转税均有所认识,但对于视同销售行为对所得税的影响、是如何影响的及如何处理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多数人认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没有使企业获得收入,没有现金流入,没有企业利润,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
事实上,由于视同销售业务在税法和会计方面的处理规定不同,导致企业纳税所得与会计所得发生差异,进而影响到企业所得税
一、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业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八条视同销售业务,其中,第一条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第二条销售代销货物、第三条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均通过正常营业收入核算,其会计处理与税法的规定一致,不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
第五条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新会计准则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