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的建议关于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的构想摘要
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既可满足土地收购储备的巨额资金需求,又可抑制地方政府过度出让土地的短期行为
关键词:城市土地;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图分类号:f321
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685(2007)12-0007-03一、现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融资方式的缺陷(一)无法满足资金需求
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关于土地储备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种渠道:一是政府财政拨款
在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刚建立时,政府财政拨一部分资金作为资本金或周转资金
但由于政府财力有限,财政拨款一般都是一次性的,主要作为土地储备制度实施的启动资金或周转资金
显然,这对土地收购储备所需的巨额资金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根本不能满足土地收购储备正常运转的资金需求
二是商业银行贷款
当前全国各地土地储备中心在资金筹措上大部分依赖商业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所占比例相当高,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第一,增加了土地储备的风险
当遇到经济形势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时,银行将陷入被动局面
一旦储备的土地供应不出去,土地储备机构无法及时还款,使大量土地在银行作抵押,银行也无能为力,银行抵押的土地也就难以处置
第二,加重了土地储备机构的负担
由于城市土地收购储备资金贷款额度巨大,融资利息支出高,增加了土地储备的成本,付息已成为储备中心越来越沉重的财务负担
因此,需要探索融资渠道和拓宽土地运营资金来源的有效途径,完善资金配套政策,建立合理的资金筹措和运作机制,以保证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有效运作
(二)利益驱动容易引发地方政府过度出让土地的短期行为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后,作为主体税种的增值税、所得税为中央、地方共享,而土地出让金作为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则全部归地方所有
中央把土地出让金全部划归地方
给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留下了巨大的操作空间,也为地方政府通过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