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经营管理制度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查验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上市凭证是否与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信息相符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
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1、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
2、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质量自检制度1、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台),为主开展水产、蔬菜等食品的检测工作
2、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3、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4、在市场、超市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