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两基”迎国检材料准备工作基本要求“两基”迎国检基本知识什么是“两基”。答。“两基”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简称。什么是“两基”国检。答。“两基”国检是国家依法组织的对省级行政区域“两基”水平的验收和认定,主要目的是检验政府行为是否到位,督促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两基”国检的指导思想是什么。答:“两基”国检的指导思想是:以全面提高全省(区、市)“两基”水平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方针,以“两基”国检为契机,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把全省(区、市)“两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两基”国检的重点内容有哪些。答:“两基”国检重点内容有七项:(1)普及程度。重点检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以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2)教师队伍。重点检查农村中小学教师缺编、有编不补的问题,县域内教师均衡配置的情况。(3)办学条件。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布局不合理、大班额、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不足的问题,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设施配套情况,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应用情况。(4)教育经费。重点检查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情况,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的情况,落实“两免一补”情况,以及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问题。(5)教育质量。重点检查实施素质教育,按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足开齐课程,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况;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等问题。(6)学校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校舍与设施的安全,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以及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的情况。(7)扫盲工作。重点检查扫盲未验收地区的青壮年文盲情况,已验收地区的脱盲人员复盲情况。义务教育的概念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两基”国检的主体组织“两基”国检的主体是国家教育督导团,接受“两基”国检的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两基”通过国检的条件“两基”通过国检的前提条件是:全省所有县(市、区)的“两基”均通过国家教育督导团的审查,并由教育部公布;省级上报的“两基”自查材料通过国家审查;所抽查地区(州、市、县)的“两基”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两基”国检的程序“两基”国检的程序是:全面自查、提出申报、检前公告、组织检查、做出结论、发布公报。各省在接受“两基”国检前必须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然后写出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提出接受国检申报。“两基”国检的重点“两基”国检的重点是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安全管理、扫盲工作等7个方面。“两基”国检“一票否决”的内容教育经费未达到“三个增长”、教育费附加未全部用于教育;有d级危房;普及程度不达标;教师学历达标率不达标或数量严重不足;2001年后拖欠教师工资;国检当年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