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收费医用耗材管理制度为了深化医院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增收节支,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高效、快捷、安全的开展,建立、完善以社会、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服务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耗材准入医院应制定与本院临床工作相适应的可收费医用耗材目录
该目录的制定,由院采购处根据临床提出的请求,初步制定出可收费医用耗材的需求清单
该清单景业务主管部门、财务科、材料采购处、分管院领导审批后,确定为我院的《可收费医用耗材目录》
院采购处只能以此目录为采购依据
需购进新品种耗材的,应由使用科室填写《新购医疗耗材、器械审批表》,应包含耗材的采购价格、收费标准、年使用量等信息
院财务科根据物价文件审核该材料的收费许可性,做出结论;业务主管部门和设备部对所需可收费耗材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签署意见后交分管院长和院长审批
审批通过后蒋申购的新种类可收费耗材添加到目录中
二、采购、验收1采购应从国家医药卫生管理部门认可的厂商采购可收费医用耗材
采购的耗材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医院应通过定期公开议标、价格比选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来采购可收费耗材
应通过上述采购方式确定中标公司、中标产品、中标价格、并签订供货合同
严禁购入和使用合同以外的产品
每次采购量的确定,应充分考虑药品保质期、每月使用量等因素确定,严防药品短缺或药品积压过多的情况出现
采购的过程中若出现可收费耗材价格调整的情况,应由采购处及时通知财务部门,配合其做好可收费耗材的物价审核和计费工作
2验收医院使用的医用耗材医疗用品(三类)或进口的医用耗材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医院在验收医用耗材医疗用品时,验收部门必须对以下几个环节进行验收:查验每箱(包)(1)产品的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
(2)(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
(3)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gb15979—1995》《gb15980—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