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0〕14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泉州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此件主动公开)泉州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07〕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泉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规定》(泉政文〔2006〕404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泉州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泉州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新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激发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历史新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为泉州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继续在加快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先行先试中提供更加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舆论环境
二、组织领导(一)成立泉州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简称市评委会)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顾问:李建国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宋长青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工委书记主任:潘燕燕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