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0〕14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泉州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年七月十四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此件主动公开)泉州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07〕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泉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规定》(泉政文〔2006〕404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泉州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泉州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新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激发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历史新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为泉州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继续在加快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先行先试中提供更加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舆论环境。二、组织领导(一)成立泉州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简称市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顾问:李建国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宋长青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工委书记主任:潘燕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委员:许礼哲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林锦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组织员朱学群市社科联主席庄仁哲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黄振良市人事局副局长傅天富市财政局副局长、高级会计师曾路华侨大学校长助理、教授林华东泉州师院副院长、教授、博导林松柏黎明大学校长、教授黄雄彪市委党校副校长市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评奖办),设在市社科联,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朱学群市社科联主席副主任:朱芳强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科长成员:郑梅聪市社科联副秘书长陈彩珠市社科联正科级干事苏建辰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科员(二)市评奖办下设经济·决策咨询类、政法·哲学社会类和人文·科教文史类等三个学科评审组。学科评审组负责对申报本学科的成果进行初评、复评,并向市评委会推荐各等级成果;评审组成员由相关学科资深知名专家组成。学科评审组的成员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以确保成果评奖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信度。三、评奖对象(一)在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或发表的我市社会科学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参加评奖:1.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即有出版书号)或在各级公开报刊(即有“CN”号)发表的社会科学成果;2.在《泉州学林》发表的社会科学成果;3.不宜公开发表的内部调研报告、对策研究等,为领导决策或有关部门所采纳,获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附有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政府部门证明的成果;4.参加市社科联各学会及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团体举办的学术研讨会并经有关学术团体认可并出具证明的学术论文。(二)申报参加评奖的社会科学成果,划分为以下三类九种形式:1.专著类;2.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工具书、古籍整理和校注等;3.论文、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类。四、评奖标准申报参加评奖的社会科学成果,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逻辑严密,学风端正,文风良好,学术诚信,有较高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一)专著对研究对象和问题能够进行比较全面而系统的研究,理论体系完整,内在逻辑严密,有较高的学术见解和理论创新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