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公司员工工作与生活行为,维护公司各部门及各岗位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如下:一、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由员工本人亲自打卡,打卡的异常情况按照公司各岗位休假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员工应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特殊工作岗位的需按岗位职责规定做好提前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
三、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的不扣钱但一个月不得超过3次,迟到5-10分钟罚款10元,11分钟至20分钟(含)的罚款20元,20分钟至30分钟(含)的罚款30元,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罚款35元并需扣减迟到时间工资,旷工一天罚款70元,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作自行离职处理,公司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因员工迟到、早退导致公司生产异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据本制度第十五条处理
四、员工上下班不打卡不计考勤;每月上级签卡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未打卡的,虽已由上级签卡证明上班,每次还需罚款5元,凡有签卡超过三次、请假、迟到、早退、旷工任意一种行为的,除按制度罚款外,当月全勤奖一并取消
五、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男员工不得染发、留长发、剃光头、纹身、戴耳环,员工着装要求整洁,并穿着公司发放的统一工作服,违者罚款10元并需限期改正
六、工作场所严禁进食,违者扣罚10元
公司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随意丢弃物料、木方、废品或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七、员工工作期间严禁睡岗、随意离岗、窜岗,玩手机、聚众闲聊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对违反规定的员工一经查实每次扣罚20元
八、公司员工必须遵循“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并按照工作的安排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的,每次扣罚30元;情节恶劣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将从重处罚
九、生产员工上班期间,分早、中、晚三个阶段,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