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山东东平交通运输有限公司gps监控系统管理及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省、市及交通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业的监管,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监控中心职责及工作要求1、公司设立gps监控值班室;配备专用监控计算机;应指派专人负责gps监控的管理并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本单位营运车辆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
2、负责本公司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及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
3、监控公司gps监控设备运作情况,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4、组织人员总结分析驾驶员(车辆)违规情况,掌握其规律,提出改进办法
5、定期检查监控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分析管理缺陷,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6、每月对公司监控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做专题汇报
7、8、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监控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协助各级各部门落实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
三、驾乘人员职责及工作要求1、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2、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四个小时;连续驾驶车辆第1页共7页达四个小时应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二十四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3、驾驶人员应熟练掌握gps终端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基本维护方法,严格遵守执行车辆运行中收到的各种安全指令信息,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杜绝违法违规现象,确保安全运行
4、驾驶员应负责做好gps终端设备的检查、看管和维护工作
未经责任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改装、挪动主机和天线位置,不得私自关闭终端监控系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