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以达到各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体现遵章守法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辖范围内所有分包方及专业分包单位
奖惩依据:根据《安全生产违章罚款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1、职责:1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
2现场所有分包方和专业分包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搞好内业管理
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办法的规定实行奖惩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本办法的实施,并批准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的奖励和其他安全奖项
2、奖惩办法: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奖励:2
1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总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防护标准化,能及时发-1-现且彻底消除事故隐患;2
2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贡献突出,并总结出成熟经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始终保持较高水平;2
3取得了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2
4创新或改进管理办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2
5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术工艺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劳动安全性能且绩效显著的;2
6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2
7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8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