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0页浙江省2007-2008年度全省价格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二等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研究省物价局冯海军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监管的主要对象是经营者的定价行为、价格形成的宏观环境和市场环境,保护和促进竞争将成为政府对价格进行干预的主要目标。因此,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管,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已经成为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一、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含义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是指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经营者自主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行为的控制和协调,包括管理、监督和调控等一系列活动,是政府价格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市场价格行为规则,界定政府禁止和限制的市场价格行为;二是通过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抑制市场价格过度上涨;三是监督检查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政策的执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四是通过经营者教育、价格信息公布等手段,引导第2页共30页第1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0页市场价格行为。二、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重要意义(一)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首先,在市场体系中,每样商品都有价格,价格代表了消费者与厂商愿意交换各自商品的条件。其次,价格是一种信号,向生产者和消费者传递供给和需求信号,真实的价格信号既能反映商品的价值,又能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竞争性市场能够实现有效生产和定价,不完全竞争将导致价格信号失真,价格不能灵敏地反映各种资源的相对稀缺程度,不能发挥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国家放开价格后如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各种市场势力,特别是垄断势力就会趁虚而入操纵市场价格,从而破坏市场竞争环境,使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不能有效发挥,最终损害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二)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是价格主管部门的责职所在。《价格法》第十四条对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具体列举了价格串通、低价倾销、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变相提价或者压价、非法牟取暴利和其他等八类不正当价格行为。首次明确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价格,不仅第3页共30页第2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0页仅是管“价位”,而且要管“行为”。可见,约束和干预市场主体自发调节产生的负面效应,禁止和制裁市场主体违反竞争规则的价格行为,以提高社会的宏观效率是《价格法》赋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责职。(三)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是价格主管部门当前的一项迫切任务。经过30年的价格改革,我国已实现了计划价格体制向市场价格体制的基本转变,建立了并逐步完善在宏观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机制,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但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化、市场的开放和扩大,市场价格行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近年来,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时有发生,2003年的“非典”、2007年以来食品类价格快速上涨以及冰冻雨雪天气和汶川大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局部或总体价格水平波动较大2008年9月以来我国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部分商品价格出现过快下跌,在这种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价格串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凸现,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成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当前的一项迫切任务。三、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随着政府管制价格的逐步放开,价格监管方式的转变,目前,我国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已初具雏形,尤其是1998年《中华第4页共30页第3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30页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后,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主要体现在:一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