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事业安全监管发展意见消防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保障经济社会安全、保卫发展成果的重要任务,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十一五”时期是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经济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环境的重要保障。为了推动“十一五”期间全县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消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一)规划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号)、《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20*]59号)、《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防字[20*]300号)。XX省:《XX省实施办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征召地方合同制消防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87号)、《XX省公安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建设厅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