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乡教育办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平安工作施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建平安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平安,依照县局有关精神和我乡教办学校平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乡教办属各学校必须结实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创立“平安校园”为目的,认真排查校园及周边平安隐患,严峻打击各种损害师生人身财产平安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完全整治学校及周边平安环境,净化文化环境,加强校园内部平安标准化治理,建立完善维护校园及周边平安的长效机制,努力营建文明、健康、平安、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第三条乡教办属各学校指乡教办所属的9所小学。第四条学校及校园周边平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平安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施行平安防备教育,不断加强平安防备认识,及时排除不平安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平安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第五条学校平安工作原则是: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联动、属地治理、责任到人、一把手负总责,保障师生平安。第二章领导和治理第六条学校平安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乡教办的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详细负责。第七条学校平安教育和平安工作实行目的治理。各学校都要建立平安工作领导小组,要确定分管平安工作的领导和人员,详细施行学校平安教育和平安治理工作。第三章平安教育第八条学校及校园周边平安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通过学习平安知识和进展平安技能训练,提高师生员工防备事故的才能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才能,确保“四个不发生”。第九条学校及校园周边平安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平安认识教育,平安防备教育(交通平安教育、消防平安教育、社会治安平安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祸平安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平安教育、校外活动平安教育、生活中各类平安教育等。)尤其是要加强对学生进展交通平安、防火平安、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自救、自护的方法以及遭到不法损害时的平安防护等方面的教育。学校平安教育以学生为主,也要对校长和教职员工进展教育。第十条学校平安教育的方式和方法:学校要将平安教育列为素养教育的内容,通过校会、班会、团员会、黑板报、宣传栏、培训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平安技能训练等多种方式向师生传达上级有关学校平安教育及平安工作的法律法规、文件通知精神。广大老师要关怀并积极参与对学生的平安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材料向学生传授平安知识。学校应积极制造条件开设平安教育课,并将平安教育浸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中。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配合,依照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不同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定期按第八条规定的平安教育内容进展集中教育,有条件的学校要进展必要的平安演练,使师生员工理解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巧。学校要在危房、存在平安隐患等场所设立警示标识和警示语言,强化学生的平安认识。学校要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平安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围绕当年确定的活动主题,集中对师生和社会开展平安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的集中平安教育,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后、期中、放假前进展三次。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平安保卫力量,中心小学由公安局统一装备保安,其余各村小学要成立联防小组,加强与各村委会联络,组织村民治保力量在学生上学期间不连续巡查护校。在各校组建校园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由老师、保安、治安积极分子、联防小组等人员组成,不连续开展护校巡查工作。第十二条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平安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学校教室、老师宿舍、围墙、学校大门及附近道路交通平安情况,学生必经道路的平安情况,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平安情况,学校食堂卫生平安落实情况。按照“一校一表,分类建档”的要求,对排查的咨询题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