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乡教育办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平安工作施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建平安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平安,依照县局有关精神和我乡教办学校平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乡教办属各学校必须结实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创立“平安校园”为目的,认真排查校园及周边平安隐患,严峻打击各种损害师生人身财产平安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完全整治学校及周边平安环境,净化文化环境,加强校园内部平安标准化治理,建立完善维护校园及周边平安的长效机制,努力营建文明、健康、平安、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
第三条乡教办属各学校指乡教办所属的9所小学
第四条学校及校园周边平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平安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施行平安防备教育,不断加强平安防备认识,及时排除不平安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平安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条学校平安工作原则是: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联动、属地治理、责任到人、一把手负总责,保障师生平安
第二章领导和治理第六条学校平安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乡教办的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详细负责
第七条学校平安教育和平安工作实行目的治理
各学校都要建立平安工作领导小组,要确定分管平安工作的领导和人员,详细施行学校平安教育和平安治理工作
第三章平安教育第八条学校及校园周边平安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通过学习平安知识和进展平安技能训练,提高师生员工防备事故的才能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才能,确保“四个不发生”
第九条学校及校园周边平安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平安认识教育,平安防备教育(交通平安教育、消防平安教育、社会治安平安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