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副班主任工作条例实验中学副班主任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对副班主任工作的科学有效治理,充分发挥副班主任在教育治理和指导学生学习、生活中的作用,使副班主任在实际工作中职责更加明确,定位更加明晰,以最大限度发挥本人的价值,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治理工作水平,依照学校有关精神,结合实践经历,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针对目前班主任工作的实际情况,并结合青青年学生主体的需求日益多元化,为加强对学生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有效落实,正确引导学生开展,特设立副班主任制度。第三条副班主任协助班主任及年级组长对分管班级进展辅导治理,以便使学生顺利完成初中三年的学业,任期为一年。第四条副班主任是以典范的力量、以同学朋友的身份妨碍同学,增进民主气氛,构成良好的班风,是学生的学长、朋友和指导者。第五条副班主任工作是以培养新生养成生活上自立、学习上积极考虑、人格高尚、思想敏锐、积极进取等素养为目的。第六条副班主任要从效劳学生的成才与成长,以稳定的角度来做好各项工作。工作须表达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第七条副班主任在工作中要培养学生的自治才能。工作方法和方式讲究技巧,灵敏多变。第二章副班主任参选资历第八条副班主任和所要带的班级必须隶属于同一年级。第九条副班主任是由年轻老师或没代过班主任的老师担任。第十条副班主任候选人员须具备以下素养:1、政治方向坚决,品行良好;2、热爱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第三章副班主任权利第十一条副班主任有协助班主任选拔、任命班委的权利,有向班主任提出建议罢免班委成员的权利。第十二条在充分理解班级同学情况的条件下,副班主任有向班主任就班级综合测评、评优、评奖等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第十三条副班主任有对所带班级宿舍长的选拔、任命和罢免提出建议的权利。第十四条副班主任有对班级违纪同学提出批判教育的权利。第十五条副班主任有就班级中存在的咨询题向班主任、学校或年级组反映的权利。第十六条副班主任有参加学校有关班主任工作会议的权利,并对有关班主任工作的决议有知情权和提出本人意见的权利。第十七条副班主任有参加学学校组织的副班主任培训的权利。第四章副班主任义务第十八条副班主任有深化理解学校的各种根本规章制度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副班主任培训的义务。第十九条副班主任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全面理解、积极进取。第二十条副班主任要与班主任之间就班级工作和班级中存在的咨询题经常进展交流。第二十一条副班主任之间应就副班主任工作加强交流,互相汲取先进经历。第二十二条副班主任应加强本身的文化和道德涵养,做到教学成绩优良、思想品德高尚。第二十三条副班主任应时刻留意本身形象,以健康向上的精神相貌面对每位同学。第二十四条副班主任在任期完毕时完成一份个人工作总结报告。第五章副班主任职责第二十五条副班主任要经常深化班级,理解学生学习情况,在学生班级中营建一团正气和优良的学风。第二十六条建立学生个人档案,全面理解学生情况,对学生中存在的咨询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向班主任或学校反映。第二十七条指导班委和团组织开展工作,培养学生骨干。第二十八条深化宿舍,创立并指导开展相应的自律活动,如宿舍治理等,丰富宿舍文化生活,构成良好的宿舍风气。第二十九条加强对宿舍平安和卫生方面的指导和监视。第三十条发觉和关怀班级中的弱势群体,给予疏导并建立特别学生档案,并在任期完毕时进展移交。第三十一条有目的的指导班级各项文娱活动的开展。第三十二条其他相关工作。第六章副班主任的任免程序第三十三条每学年初由学校向政教处下发选拔副班主任的通知,鼓舞年轻老师自主报名。第三十四条政教处会同班主任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在各年级进展通报,确定最终人选,并报校长室备案。第三十五条在每年的教职工大会上,由学校正副班主任正式公开任命。第三十六条在工作过程中,政教处每学期期中、期末各开展一次副班主任工作情况调研,对副班主任队伍中不能非常好履行职责者要进展批判教育,对个别不合适该项工作者要予以撤换。第三十七条副班主任在任职期间,一旦遭到学校处分,立即撤换,并报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