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桂林市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桂林市户外广告设置景观容貌标准》(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等法规、规章和《桂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写《桂林市户外广告设置景观容貌标准》(试行),本标准自2006年8月1日起试行
桂林市市容管理局二ОО六年七月十二日桂林市户外广告设置景观容貌标准(试行)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的景观容貌,维护城市容貌的整体美观,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等法规、规章和《桂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包括机场路、桂阳公路、桂磨公路和漓江码头)户外广告的设置
本市其他区域的广告设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户外广告同《桂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第三条设置户外广告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不得影响公共利益
第四条户外广告设置景观容貌的基本要求1、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安全牢固、不碍观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原则
注重与周边自然环境、人文景观相协调,达到白天美化城市景观与夜间亮化的和谐统一
2、户外广告的设计风格、色调、图案、形式、材质、大小、高度、位置、朝向、布局应当与建筑物风格、周围环境相协调
3、户外广告处于城市中心区域、商业繁华街道、重要路段和区域的,必须安装照明设施,宜采用霓虹灯、动感灯箱、光导纤维或其他新型耐用材料
要求色彩绚丽、亮度适宜,显示完整,不断亮,不残损,力求达到动感效果
4、设置户外广告鼓励使用新媒体、新形式、新技术及新材料,运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灵活多样的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