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普法讲稿——遵纪守法青春自护同学们:青青年是祖国的将来,民族的希望,是21世纪的建立者。深化开展素养教育,把青青年培养成“四有”新人,是我们国家兴隆兴隆的根本保证。有一位作家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特别富有哲理。青青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区分是非观念特别差,自控才能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因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掌握自救自护知识。首先,未成年人面对的比拟大的意外损害来自交通事故。下面,我们结合往常发生的案例进展讲述。2006年3月27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平安日。当天的北京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据统计,目前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儿童意外损害的第二大诱因,仅次于溺水。其中,去年全国共有4423名中小学生死于交通事故,受伤人数为20917人。北京中小学生共发交通事故116起,死亡5人。这其中,有四分之一,也确实是说有1000多名学生是由于本身的违章导致死亡的。怎么样才能防止交通意外呢?记得我曾经给有些班讲过,只有通过学习交通法规,明白得恪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加强自觉维护交通法规的素养。学会在出行时遇到复杂情况处理的技巧和方法,提高自控才能。提高自救自护才能。理解了日常出行时的一些错误的行走、骑车行为及其危害。掌握正确的出行知识,自觉养成出行文明适应。如:同学们上路行走时,应留意在人行道上或路肩上行走;不要上车行道行走;在横穿道路前,一定要先认真观察好来车情况,再决定是否横穿;在横穿中最好左顾右盼,不要埋头疾走或猛跑。当发觉来车时,一定要沉着平复,可一边留意来车,一边仍以原速度前进,也可原地站立不动,等待来车通过后再接着横穿;切忌在未作认真观察前就贸然横穿,或当车临近时,横穿一半又中途折回,如此容易造成驾驶员推断处置失误而肇事;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过机动车道时,要先左右看清,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或机动车间隔较远时,才能通过,同时要快速通过。要直行,不要斜穿;骑车内路不逆行,横过马路不斜穿。看准交通讯号,不拿生命冒险。恪守交通法规,生命才能保全;同学们在骑车的时候一定不要抢行猛拐、不要牵引、攀扶车辆、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由于机动车在其正确的行驶线上比非机动车享有“先行权”,自行车在遇前方路障需要绕行占道时,一定要留意主动避让机动车;不要存那种“反正你不敢压我”的幸运心理而成心不让车,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其次,预防违法犯罪方面。当前青青年违法犯罪咨询题特别突出,且向低龄化开展。究其缘故,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要素,其中不学法、不明白法,缺乏法制观念也是一个重要方面。记得去年就在这里我对如今初二、初三的同学讲过发生在我区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例、缘故分析及如何预防。今天在这里,我还要对初一、初二的同学讲这方面的咨询题。下面我们结合案例分析:案例1、17岁的朱某家住偏僻山区,初中毕业后,与同乡的李某一起到宜宾打工,吃住均在老总家里,在城市住了一段时间,朱某、李某觉得每月300元的工资太少,一日,趁老总不留意,将老总放于枕头下的2000元货款偷走后逃回高县,每日进馆子、进按摩店,案发后被判刑。案例分析:从上述案件的被告人文化程度来看,文化程度偏低,法盲现象严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平时根本不学法、不明白法,哪些事干得,哪些事干不得,那些事干了是犯法,根本不明白,因而,产生犯罪也就缺乏为奇了,我认为这乃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根源之一。案例中的朱某等人对检察机关指控其构成盗窃罪时,认为本人盗窃后曾打给老总,钱是他们拿的,以后有钱了会还的,因而,本人的行为不是盗窃,只是借用一下。让闻者哭笑不得,当其理解了本人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后才恍然大悟:“早明白如此也是犯罪,我就不干了”。案例2、曾某,女,16岁,罗某,女,17岁,二人闲谈中,由于没有钱用而苦恼,寻思如何找钱,曾某忽然想起曾一起从事不正当行业的丁某可能有钱,因而找到丁某,预备将其骗到数百里外逼其拿点钱用,但是在出租车内时,丁某发觉曾、罗意图坚持下车,曾、罗二人因而采纳围巾捂口,拳头打击等方式,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