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育人导师制度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原则,特制定本“全员育人导师制度”:(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并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帮助受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并指导他们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习效率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文化娱乐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和个性特长
(5)经常与受导学生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沟通,并对受导学生的操行品德及评定提出意见或建议
(6)经常与受导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并积极取得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支持
(7)每位导师要为受导学生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如定期谈话记录、家长联系记录、成长档案记录、学生个案分析等
(8)每位导师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各种任务
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学校学生安全全员目标管理责任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三级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度
一、校园安全: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法纪教育和安全教学活动中的安全问题
二、交通安全: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或在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安全
三、消防安全:学生在用火、用电、用油,使用煤气中的安全
四、治安保卫: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建立安全与治安事故信息反馈报告制度1、当发生师生伤亡事故时,必须于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
2、发生严重、重大、特大交通、火灾事故,以及校舍倒塌、食物中毒、溺水等重大安全事故,除立即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外,要及时上报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