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人民调解工作1、要做到公平公正
公平公正就是要求我们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
公平公正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只有公平公正了,才能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信赖,为纠纷的最终解决搭好一个良好的平台,才能为当事人所自愿接受,做到案结事了
公平公正首先要求我们要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绝不能偏听偏信,先入为主
现实的大量纠纷,都有可能出现一方当事人先向我们反映纠纷的情况,这时候我们一定要有清醒认识,不要轻易表态
公平公正其次要求我们要做好调查工作,在调处纠纷时,往往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调查,掌握第一手的资料,只有掌握了纠纷的真实情况,才能找准问题的症结,调解工作才能有的放矢,才能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顺利解决纠纷
公平公正还要求我们遵守人民调解员的行为规范,不要做影响公平公正的事情,比如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吃请,收受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总之,不论是弱势的一方还是强势的一方,调解员都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靠正气感人,靠正派服人,靠诚信打动人
2、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
说到调解,有些同志就说了,这个简单,不就是“和和稀泥”,做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做“和事老”就可以了嘛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是不负责任的,不利于解决问题
就“大错特错”了
过去,做调解工作讲的是“情、理、法”,情字当头,法律则摆在次要的位置,许多调解协议是通过人民调解组织所拥有的公共舆论和公共权力对当事人的心理强制达成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与法治相冲突,达成的协议显失公平
现在,根据我们前面讲的合法原则以及调解协议效力的提高,做调解工作应该是“法、理、情”,把法摆在第一位,结合考虑情理的因素
必须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不能背离国家法律、政策,无原则地调和,片面追求调解率
否则,不仅难以收到良好的调解效率,反而可能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