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特种设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录1
2编制依据1
3适用范围1
4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2
1组织体系2
2指挥部组成及职责2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2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3预警和预防机制3
1预警范围3
2预防措施3
3预警信息采集3
4预警行动4应急响应4
1事故报告4
2事故信息报告4
3事故预案分级响应4
4紧急处置4
5医疗卫生救助4
6现场警戒4
7治安保卫4
8现场检测与评估4
9信息发布4
10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
1善后处置5
2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6保障措施6
1应急支援与保障6
2技术储备与保障6
3宣传、培训和演练7附则7
1预案管理与更新7
2工作奖励7
3责任追究7
4预案解释部门7
5预案施行时间1总则1
1编制目的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做好我县各类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利津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2人(含2人)以上,或者受伤10人(含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社会影响重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者受伤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