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意见3月17日,我局出台《关于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市委九届**、全省“三长”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做好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工作,服务合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
《意见》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把“保增长”作为首要任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开展服务企业工程,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活动,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人民调解进企业、法律援助进企业活动
二是开展服务重点项目工程,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积极为法律服务有序介入重点项目搭建平台
做好重点项目投资法律顾问工作
及时为重点项目投资做好公证
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中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依法维护重大项目建设中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服务大建设工程,为大建设保驾护航
“大建设”开展到哪里,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
四是开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服务
积极拓展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为营造的良好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环境服务
五是开展服务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工程,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
重点培养和扶持一批在知识产权、招商引资、金融服务等专业服务方面有特别专长的律师事务所,做专做精,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六是开展服务市场经济环境工程,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意见》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把“保民生”作为重要目标,不断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一是着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点援制”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