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占地拆迁和安置以满足第五个单项工程建设需要为原则,尽量减轻占地拆迁任务,合理控制经费开支
工程建设用地尽可能利用流湖圩、药湖联圩掌握的国有土地进行调剂,涉及外县土地和通过调剂确实难以解决的用地,参照国家同类工程有关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本工程建设性质适当给予资金补偿;建设范围内群众的房屋拆迁、占地等补偿,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原则,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依法按照价值评估和损失赔偿原则据实进行;凡涉嫌违章的建筑物,由有关单位负责自行安排拆迁
二、组织领导占地拆迁和安置工作在县鄱阳湖二期防洪工程*县第五个单项流湖圩、药湖联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拆第1页共6页迁安置组的具体协调下,以石岗镇、松湖镇、流湖乡、厚田乡为主,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进行
按照任务和职责分工,做好占地拆迁和安置工作,确保工程按期实施确保社会稳定,确保群众满意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一)占地、拆迁范围、数量和补偿标准的确定由拆迁占地安置办公室主持进行,有关乡镇积极配合工作
(二)土地(含水塘)征用和调剂工作,由相关乡镇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进行
(三)房屋拆迁工作
第五个单项工程建设房屋拆迁主要由石岗镇、松湖镇、流湖乡、厚田乡政府负责组织进行,县有关单位积极配合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做好拆迁前期的实地调查,反复核实所拆迁房屋的种类和面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可能出现的拆迁“钉子”户,要依据有关工程条款,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决不能因房屋第2页共6页拆迁出现的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四)拆迁户的安置工作
拆迁户原则上就近安置,由所在乡镇政府XX县区城建局进行统一规划
靠近集镇的原则上统一安置到小城镇,远离城镇的安置规划成新农村对低保户按照政策安置
拆迁户在规划区内建房的,可免交重建、占地应缴纳的各类行政性规费
不愿在规划区建房的也可自愿选择
拆迁中的过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