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管理和人口再生产的关系摘要。本文从新旧制度经济学派对制度的界定入手,概要论述制度设置对人口再生产的影响以及人口增长导致的社会制度的变化。文章中对制度的探讨,既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重点涉及到经济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主要是土地制度)、分配制度、人口政策(含婚姻制度、生育制度、人口控制制度、迁移制度)、继承制度和生育文化等。然后针对中国现阶段人口政策所面临的问题,从人口再生产与制度关系的层面对中国人口政策战略的提出自己的一些设想。关键词:制度人口再生产人类生活在自己设计的制度之中。为维持人类生存而进行的人口生产与再生产活动本身,也被各种社会的、经济的制度所交织镶嵌。反过来,人口生产和再生产结果,即人口数量的增减、人口质量的变化以及人口结构变迁的结果也有力地影响其赖以存在的制度,迫使其做出这样或那样的变革,以适应人口变迁的形势。正因为制度的限定作用,人们的行为才可以被理性地预期。不论人类改造环境的行为,还是为种的繁衍所进行的人口生产和再生产行为,都是如此。但人类不是哪些被动适应环境的动物。人类是制度的发明者,也是制度的改革者。也正因为不同类型的人口再生产的结果会影响到既定的人口结构,所以,为规范新的结构之下的人口再生产行为,人们才会有意识地改变哪些不合理的制度设置。故人口再生产与制度设置之间的关系,是互动影响的关系。本文在对有关文献进行综述的基础上,对制度和人口再生产之间的关系作一分析。一、对制度的界定:1、旧制度经济学家的界定:凡勃伦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于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而生活方式所由构成的是,在某一时期或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通行的制度的综合,因此可以概括地把它说成是一种流行的精神态度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凡勃伦所谓“一般思想习惯”、“流行的精神态度”无第1页共11页非是新制度经济学所指的以非正式约束形式存在的制度(即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康芒斯认为,“如果我们要找出一种普遍的原则,适用于一切所谓属于‘制度’的行为,我们可以把制度解释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为”。在他看来,制度就是一系列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的一系列准则或规则。2、新制度经济学家的界定:(1)舒尔茨在1968年认为,“我们将一种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例如,它们包括约束结婚与离婚的规则,支配政治权利的配置与使用宪法中所包含的规则,以及确立由市场资本主义或政府来分配资源与收入的规则”。(2)诺思认为“制度是一种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他也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秩序和行为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主体福利或效应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3)柯武刚,史漫飞认为“制度是广为人知的、由人创立的规则,它们的用途是抑止人的机会主义,它们总是带有某些针对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综上所述,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制度无非是约束和规范个人行为的各种规则和约束。我认为,制度是人为制定的用以调节人类社会行为的规范或规则,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稳定性和程式化,它一经产生,便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以其原初形式存续下来,因而制度的一个突出功能就是使人类的社会行为模式化。对于生活在集体中的人们,制度又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社会整合机制,它超越于无差别的个体把集体成员联系起来,使其行为直接指向制度制约下的角色行为(如人口行为)。新制度经济学派把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也叫正式规则,它是指人们(主要是政府、国家或统治者)有意识地创造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按诺思的观点,政治制度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等。非正式制度也叫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第2页共11页形成的,具有持久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一般来说,非正式制度包括对正式制度的扩展、细化和限制,社会公认的行为规则和内部实施的行为规则。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价值理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在非正式制度中,意识形...